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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借款学生数据核对和2014年度贷款毕业生确认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9   浏览次数:

各学院:

    2005年以来,河南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及各高校精诚合作,创立了助学贷款“河南模式”,率先在全国打破了助学贷款融资困局,有力地促进了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及和谐社会建设,但随着贷款业务量的快速增加,手工操作及档案整理、保管不规范等问题日益凸显。为进一步提升河南省助学贷款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助学贷款工作效率,开发银行决定建立民生核心系统,届时将实现助学贷款业务全流程网络化、电子化。为配合做好该民生核心系统,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近期认真做好借款学生数据核对和2014年度贷款毕业生确认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14]34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于近期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学籍管理信息数据的提取和上报工作

    为了确保助学贷款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减少逐份核对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审批表的工作量,各学院应要从学院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和就业数据库中导出贷款学生的基本信息,包括2005年4月份第一批贷款以来所有贷款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入学年份和学制等,见附件1),务必于2014年5月22日下午五点前向资助中心报送(打成压缩文件后,电子邮箱报送),资助中心汇总后,转交开行河南分行协调总行进行技术比对。若学籍信息导出的是全部学生名单,要通过技术手段(如使用EXCEL中的VLOOKUP函数)以贷款系统中的学生台账(见附件4)信息为基础进行筛选,去掉没有申请贷款的学生基本信息。对于VLOOKUP用的不熟练的也可以按提取数据进行全量上报。

    二、毕业确认

    1.总体要求。各学院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教资助〔2013〕14号)文件通知及《关于开展贷款毕业生诚信及还款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原则上每个借款学生(含办理展期的学生,贷款已结清除外)都需办理毕业确认手续,认真核对每一位贷款毕业生确认表(2014年5月27日到资助中心领取)内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贷款信息等是否准确,广泛宣传开行95593客服热线,原则上要求每位未结清贷款的毕业学生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向支付宝充值1块钱的方式让学生熟悉还款流程(由于系统目前提前还款至少归还500元且为100元的整数倍,因此系统实际不会扣款)。学生离校后,学院应根据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QQ、电子邮件等地址与其联系,并及时将联系结果录入到开行管理系统内。

    2.修改错误数据信息的种类。关键信息出现错误的,如贴息截止日期和贷款到期日期错误、姓名、身份证等,应及时提交信息变更申请,并以电子表格形式报送资助中心(格式见附件2、3),其它错误数据学院可自行修改。

    3.修改错误信息时间要求。第一次报送修改错误信息时间定为5月26日至5月28日,资助中心于6月6日前修改完毕;第二次报送修改错误信息时间定为6月12日至6月14日,资助中心于6月28日前修改完毕。错误数据修改完毕后,原则上无特殊情况的学院,资助中心将不再进行修改。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数据核对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上述时间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联合开行河南分行全程监督此次数据核对和毕业确认工作,校资助中心也将对此项工作的工作质量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资助工作考核。

    附件:

    1.“新模式”贷款学生基本信息提取一览表

    2.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截止日错误数据信息更正申请表

    3.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到期日错误数据信息更正申请表

    4.学生台账信息

                                                          学 生 处

                                                   二○一四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