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名称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职能定位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勤工助学、困难学生补助、绿色通道、学费减免、大学生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方责任险等。
三、主要职责
1.落实党和国家资助政策,构建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缓等为内容的资助体系,制定、完善助学工作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各学院资助工作的培训、指导和考核。
2. 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认定和档案的建立,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的审批、发放;负责绿色通道及学费减免缓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代偿工作。
3. 负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校内各项奖励的评定、发放;负责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审核、发放以及贷后管理和还款催缴。
4. 负责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勤工助学学生的招聘、培训、管理、考核。
5.负责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举办诚信教育活动等。
四、内设机构
(一)助学服务部
1.负责制定、完善助学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3.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信息档案;
4.负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类困难补助的评定、发放;
5.负责勤工助学岗位的确定,上岗学生的招聘、培训、管理、考核和资金发放;
6.负责各类社会捐助奖助学金的审核、发放;
7.负责资助育人工作的实施和资助育人成果的展示;
8.负责资助工作的评估,对各学院的资助工作的培训、指导、考核;
9.其他有关助学服务及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贷款管理部
1.负责制定、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开展全校范围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专题诚信教育和金融常识教育工作;
3.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申报、审核、发放工作;
4.负责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本息回收、还款催缴、逾期通报;
5.负责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日常管理台帐和借款学生的个人贷款档案(凭证、合同等所有与借款学生相关的资料)、诚信档案及学校助学贷款管理台帐,做好日常信贷管理工作;
6.协助财务处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学费扣缴工作;
7.负责绿色通道、学费减免缓等工作;
8.协助学生处做好毕业生离校、学生休学、退学、转学、继续攻读学位等助学贷款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9.负责应征入伍服务义务兵役及直招士官学生的学费减免、贷款代偿、学费资助工作;
10.负责学校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的核算和支付工作;
11.负责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12.负责对各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工作;并对各学院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实施考核;
13.负责校方责任险工作;
14.完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