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体现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缓解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根据豫财教【2011】110号《河南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1年秋季学期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资金的通知》,决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本学期临时补贴。
补贴范围为在校生的18.8%(四舍五不入),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期限为5个月,共300元/生。请各系根据平时掌握的困难生情况,认真评选,并及时公示,确保真正贫困的学生得到补贴。请将评出的标明系别、姓名、学号和学费卡号的excel表于11月4日下午5:00前报送学生处(行政楼117室),电子表发到guoyaju2006@hncj.edu.cn邮箱。
此通知
学生处
201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