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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17   浏览次数:

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的要求,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将于5月21日至31日进行迁移,6月1日起正式启用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简称“新系统”),为确保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系要加大力度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系统迁移和新系统使用的宣传工作。要通过主题班会、专题培训、宣传栏、横幅、网络及电话联系等方式,确保所有已毕业贷款学生和在校生掌握新系统和支付宝的使用方法。

二、各系要做好应届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确认及核对工作,并对贷款学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核实。

三、从7月1日起,应届毕业生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将全部由学生个人承担,请提醒学生提前还款。

四、为方便应届贷款毕业生尽快了解熟悉新系统和支付宝的使用方法,学校专门印制了《国家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手册》,请各系于5月23日到学生处领取,并及时发至学生手中。

五、省教育厅和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均开通了官方微博,将适时更新有关信息,请告知广大学生及时关注。

河南学生资助微博:http://weibo.com/hnxszz

河南城建学生资助微博:http://t.qq.com/hncjxszz

此通知

附:国家助学贷款新系统使用方法介绍

学 生 处

201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