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到期本息催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资助中心     作者:李素锦   发布时间:2024-09-25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贷后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开展,现将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到期本息催收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询逾期学生信息。各学院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统计——学生台账——还款状态选择“逾期”并点击查询——导出逾期学生信息。

二、逐人联系逾期学生。一是要与逾期学生进行逐个联系,并于20241030日前将《河南城建学院贷款毕业生联系情况统计表》(附件1)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zizhu@huuc.edu.cn)。二是对所有联系过的学生均需在助学贷款系统内登记联系记录,国家开发银行和省资助中心对联系记录的覆盖率将进行统计,并计入我校年度考核成绩内。各学院要按照《贷款毕业生联系记录登记流程》(附件2)的操作要求,在20241030日前将本次贷款学生联系情况在助学贷款系统内进行登记。

、做好贷款学生呆坏账的核销工作。学生因死亡、宣告失踪、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能力、面临特殊困难等原因而确实无力归还贷款所形成的呆坏帐损失由各学院按程序上报,对符合核销条件的呆坏账办理有关手续。

、做好贷款学生的家访工作。牢固树立“服务为先,资助育人”的工作理念,深入学生家庭了解学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增强受助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受助学生成长成才。

五、对于贷款本金未到期的学生,需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提醒贷款本人或其家长按时偿还年度利息,以防造成逾期。

.确保还款率达标。请各学院加大逾期学生联系和催收力度,确保还款率达到99%以上,同时提前做好2024年度到期本息学生催收工作。

七、注意事项:

1.每年的11月1日至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是正常还款时间;

2.逾期款规定每月1-20日还款,超过20日会加收下一个月罚息,依此类推:

3.逾期情况国开行助学贷款系统有记录,各商业银行都可以进行查询(工作中请注意保护学生信息安全保密)。逾期款超过一定时限国开行会上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学生征信会受影响。

请各院做好政策宣传,切实落实好本年度贷款催收工作,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并将贷款催收工作情况发送至资助邮箱zizhu@huuc.edu.cn。


 附件:1.贷款毕业生联系情况统计表

2.贷款毕业生联系记录登记流程

3.国家助学贷款系统还款、还息方式说明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