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效果,减轻贷款困难学生经济负担,根据《河南城建学院关于印发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返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校政学〔2025〕45号)《河南城建学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办法》(校政学〔2016〕36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推荐、资助中心审核确认等程序,拟确定尉聪同学符合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政策,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反映至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日—4月9日
联系电话:0375-2089005
联系邮箱:zizhu@huuc.edu.cn
附件:2026年第一批次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公示名单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