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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资助中心     发布时间:2026-04-09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做好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确保精准资助,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申请学生必须同时符合“注册为全日制的学生”“在籍在读”“本科生”“持有退役证”四个条件。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与本专科国家助学金不可兼得。

二、资助标准

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退役士兵学生(在校时间已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除外)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学年3700元。本次发放春季学期,1850元/人。

三、资助年限

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资助年限按国家对本科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其中,降级(留级)学年的助学金不予发放。

四、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请填写《河南城建学院2026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纸质版、退役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各1份,交至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负责老师。

2.学院初审。各学院严格审核学生的受助资格,填写《2026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4月28日前,各学院将《申请表》《统计表》和退役证复印件(各1份)纸质版交至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统计表》电子版发至资助中心邮箱zizhu@huuc.edu.cn。

3.学校审核。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会同校武装部、教务处审核学生退役材料和学籍信息,审核无误后上报省资助中心。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材料审核,确保全面覆盖、数据真实、材料完整。

2.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能补报。各学院要提醒学生及时、如实填报,并确保提供的建行卡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以免影响助学金的发放。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2089005

附件1:河南城建学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河南城建学院2026年春季学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