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展期)政策规定,贷款毕业生继续攻读学位,可向原申贷高校申请办理贷款展期(还款计划变更)。为确保本年度贷款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展期)办理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展期手续说明如下:
一、办理对象
毕业后考入研究生(必须为全日制教育)的河南城建学院高校贷款毕业学生,可按攻读学位学制年限申请还款计划变更(展期),还款计划变更(展期)期间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二、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9月30日(含当日)前,贷款毕业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请注意,学制为2.5年的学生在系统内选择学制3年。)
2.寄送纸质材料。10月5日(含当日)前,贷款毕业生将《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展期)申请表》(见文件下载栏)、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寄送至河南城建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注意事项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将政策及时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贷款毕业生,并着重提醒学生注意以下几点:
1.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寄送,二者缺一不可,否则无法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展期)手续如未办理成功,贷款毕业生需自付利息。
2.《展期申请表》个人信息部分应由本人认真填写(电子填写打印),要确保相关信息的正确性,发现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资格。申请表中“考入学校意见”和“原所在学校意见”由高校资助管理中心或学籍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并在通知书复印件背面注明现所在高校代码。
3.10月下旬,办理成功的学生信息将通过河南城建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公布,请同学们及时关注。
联系电话:0375-2089005。
河南城建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