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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5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0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增强资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根据上级要求和《河南城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院行〔2010〕15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5-2016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

  9月10日至9月28日

  二、认定办法

 各学院请严格按照《河南城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要求,在学生本人提交《河南城建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及《河南城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的基础上进行小组评议、审核及公示,确保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三、认定结果及公示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困难生认定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调查、核查《河南城建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河南城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同时要建立困难生档案,将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认定的结果要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电话:2089005。

 各学院请在9月29日将认定结果汇总后报送校学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备案,电子版发送至393453155@qq.com

  附件:1、河南城建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2、河南城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2015-201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统计表

  4、2015-201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