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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8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落实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近期认真做好2015年度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15〕50 号)精神,根据我校实际,现将有关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教资助〔2013〕14号)要求,认真做好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请各学院具体负责老师在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内认真核对每一个贷款毕业生确认表里的基本信息、通讯信息、就学信息、家庭信息(家庭住址:城市精确到门牌号,农村精确到村组)、就业信息等,重点信息确保无误后导出毕业确认表,打印后交给学生确认签字并整理归档,原则上每个贷款学生(借款已结清除外)都需办理毕业确认手续。学生离校后,学院具体负责人应根据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QQ、电子邮箱、地址等与其联系,并及时将联系结果录入到开行管理系统内。

二、做好合同错误信息修改

各学院务必认真逐一核对借款学生的每一笔合同信息是否正确,对同一学生的多笔合同错误信息应一并修改 (留级、休学、展期学生除外)。其中贴息截止日期错误,应首先在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内提交修改申请,并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到期日错误数据信息更正申请表》和《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日期错误数据信息更正申请表》;其他类别的错误信息各学院在信息管理系统内自行修改。如因上报信息有误、信息修改不准确而造成的后果由学院和学生本人承担。

报送时间:5月27日16:00前

报送地点:报送至行政楼117室

电子邮箱:393453155@qq.com

咨询电话:2089005

联系人:许东辉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