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落实好2014年度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度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资助〔2015〕196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广泛宣传,通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使相关学生得到政策资助。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4月10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5年度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奖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