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期,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拨付2014-2015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贫困学生资助经费前期工作的通知》(新教内学函[2014]1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的资助工作,请各学院积极填报《2014-2015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信息统计表》。
要求:9月24日17:00前将统计表盖章后交行政楼117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提交至393453155@qq.com,逾期未报送材料的学院将视为自动放弃。
为了进一步做好资助工作,加强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我校新建了“城建学院新疆资助群”(群号: 249115157),请各学院新疆籍籍少数民族受助学生及时加入。
附件:2014-2015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信息统计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