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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03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增强资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根据上级要求和《河南城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院行〔2010〕15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4-2015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

9月10日至10月10日。

二、认定办法

各学院请严格按照《河南城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要求,在学生本人提交《河南城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基础上进行小组评议、审核及公示,确保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三、认定材料

1、《河南城建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学院负责调查、核实,整理、归档。

2、《河南城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学院负责整理、归档。

3、公示名单,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电话:2089005。

    要求各学院将以上材料整理、存档备查。10月11日将认定结果汇总报校学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电子版发送至393453155@qq.com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