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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应征入伍服兵役及退役士兵学生教育学费资助申请工作通知
发布人:宋伟     发布时间:2022-09-07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开展2022年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及退役入学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申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学生;

2.退役复学:退役后回校复学的学生;

3.退役入学: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我校的入学新生,需入学当年申请,错过的学年无法补报。

二、申报材料

1. 应征入伍(义务兵、士官)的学生

①《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 》原件两份;

②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④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⑤申报人提供本人名下的建设银行卡卡号;

⑥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2.退役复学或退役入学的学生

①《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两份;

②退役证复印件两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④申报人提供本人名下的建设银行卡卡号。

三、材料提交

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及退役入学申报材料需经各学院初步审核,申请学生将资料提交给所在学院资助负责老师,材料接受截止时间将根据上级通知调整,请申请同学资料完备后尽早寄送或提交给学院资助负责老师。

四、注意事项

1.相关申报材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必须从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上在线填写打印。

2.提交的《申请表Ⅰ》和《申请表Ⅱ》必须填写完整,并包括征兵办公室和学校财务部门(行政楼206)的签字盖章。

3.材料逾期未交,贻误申报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375-2089005,联系人:张老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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